在哲学认识论的坐标系中,中国儒家的“格物致知”与西方的“经验论”“理性主义”构成了两条相互映照的思想脉络。作为《大学》“八条目”的核心环节,“格物致知”不仅是儒家道德实践的起点,更蕴含着对“知识如何获得”“认知与存在的关系”等根本问题的思考。从程朱理学的“即物穷理”到陆王心学的“心即理”,再到现代学者对其“实践认识论”的重构,“格物致知”的内涵始终在历史中流转,却从未脱离对“人如何认识世界”这一永恒问题的追问。
“格物致知”出自《大学》: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;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;致知在格物。”这里的“格”本义为“来”,引申为“接触”“探究”;“物”则涵盖自然万物、社会人事与道德规范。
1. 程朱理学:“即物穷理”的经验理性
北宋程颐首次将“格物致知”提升为认识论命题:“格,至也;物,事也。事皆有理,至其理,乃格物也。”(《程氏遗书》卷十八)南宋朱熹进一步发挥: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”(《大学章句集注》)他认为,“理”是天地万物的本质规律,存在于每一个具体事物之中,人通过接触事物、探究其理,才能逐步积累知识,最终实现“豁然贯通”的境界。这种观点强调“物”是认知的对象,“理”是认知的目标,认知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、从个别到一般的经验归纳,与西方经验论(如洛克的“白板说”)有相通之处——都承认外部事物是知识的来源。
2. 陆王心学:“心即理”的内在直觉
明代王阳明则对程朱的“格物”说提出质疑。他曾按朱熹的方法“格”竹子七天,结果“劳神致疾”,由此意识到“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,其格物之功,只在身心上做”(《传习录》下)。王阳明认为,“理”不在外部事物中,而在人的心中:“心即理也,天下又有心外之事、心外之理乎?”(《传习录》上)因此,“格物”的本质是“正心”——通过反省内心、去除私欲,使心中的“天理”显现。这种观点将认知的重心从外部事物转向内心,强调直觉与顿悟,与西方理性主义(如笛卡尔的“我思故我在”)强调内在理性的作用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1. 认知对象:“物”与“实体”
西方认识论中的“物”多指向客观存在的“实体”(如亚里士多德的“第一实体”),强调其独立性与客观性;而儒家的“物”则是“事”与“理”的统一,既包括自然事物,也包括道德行为(如“孝”“悌”),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。例如,朱熹说:“物,犹事也,凡意之所发,必有其事,事皆有理。”(《大学或问》)这里的“事”不仅是自然事件,更是人的道德实践,因此“格物”不仅是认知活动,也是道德修养的过程。
2. 认知方式:“穷理”与“推理”
程朱的“即物穷理”注重通过观察、实验等经验方法探究事物之理,与西方经验论的“归纳法”相似;而陆王的“心即理”则强调通过内心的直觉与反省把握“理”,与西方理性主义的“演绎法”(如笛卡尔从“我思”推出“上帝存在”)有共鸣。但儒家的“穷理”始终没有脱离道德实践——“格物”的最终目的是“明明德”(彰显内心的道德光明),而西方认识论则更关注知识的客观性与普遍性(如康德的“纯粹理性批判”)。
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,“格物致知”的思想依然具有启示意义:
- 对科学研究的启示:朱熹的“即物穷理”强调“实证”与“归纳”,这与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(如观察、实验、数据分析)不谋而合;而王阳明的“心即理”则提醒我们,科学研究不能脱离人的价值判断(如科技伦理问题)。
- 对道德教育的启示:“格物致知”将认知与道德实践结合,强调“知行合一”(王阳明语),这对现代道德教育(如培养学生的责任感、同理心)具有重要借鉴意义。
“格物致知”作为儒家认识论的核心命题,经历了从“即物穷理”到“心即理”的演变,既包含了经验理性的成分,也蕴含了内在直觉的智慧。它与西方认识论的对话,不仅展现了中西方哲学的差异,也为我们思考“知识与价值”“认知与实践”等问题提供了多元视角。在现代社会,“格物致知”的思想依然能够为科学研究、道德教育等领域提供有益的启示,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的精神桥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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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
1. 《大学章句集注》,朱熹,中华书局,1983年。
2. 《程氏遗书》,程颐、程颢,中华书局,1981年。
3. 《传习录》,王阳明,中华书局,2010年。
4. 《西方哲学史》,罗素,商务印书馆,1963年。
5. 《中国哲学通史》,张岱年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1982年。